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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终结未经批准被取保候审的案件?

    2023年11月13日  北京羁押律师   http://www.lsxingshi.cn/
    导读:取保候审无批准羁押结束案件的方式是撤案。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包括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要求复议审查。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等。接下来北京刑事律师将为我们一一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如何结束被取保候审无批准羁押的案件。

      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取保候审案件,其结案方式一般是撤销案件。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3款规定:“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及时将执行情况通报人民检察院。对需要继续侦查并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将依法予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所监视居住。”。
      2.取保候审期满后,检察院未起诉的,经审查认定无罪的,可以解除取保候审。
      这时,当事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者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机关不予答复的,可以提请检察院监督。

      公安机关已经审结的案件,必须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如何终结未经批准被取保候审的案件?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取保候审适用条件:
      1.可以独立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适宜逮捕的。
      4.对已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讯问、审查,认为有逮捕必要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间不能审结,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
      6.持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逃避侦查出境,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要求复议审查。
      8.检察机关移送起诉后,决定不起诉,要求复议、复核的。

    多久会被传唤一次取保候审?

      北京刑事律师提醒您,取保候审时,法律没有规定被传唤的时间。办案机构根据案件需要可以随时传唤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应当随传随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执法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如果您的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在24小时内向执法机构报告。
      3.在传讯时准时到达。
      4.证人证言不受任何形式的干扰。
      5.不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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