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羁押期间如何救济他人?
2024年1月10日 北京羁押律师 http://www.lsxingshi.cn/
导读:解除超期羁押的方式是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羁押措施并请求国家赔偿。超期羁押国家赔偿标准按照上一年国家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计算。接下来北京刑事律师将为我们一一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超期羁押期间如何救济他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当事人被司法机关长期羁押的,可以通过申请释放羁押措施、申请国家赔偿等方式寻求救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强制措施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依法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定期限届满时,有权请求解除强制措施。
超期羁押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超期羁押补偿标准:日补偿按照上一年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补偿的主要形式是支付补偿金。超期羁押是指对依法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期限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
国家补偿的主要形式是支付补偿金。
财产能够返还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返还或者恢复原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
公民人身自由受到侵犯的,日赔偿按照上一年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超期羁押多长时间才构成犯罪?
一般来说,拘留时间超过2个月即为超期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审结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提请批准逮捕和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被拘留的人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报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报批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在逃、多次作案、群体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审批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公安机关批准逮捕的请求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释放,并及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需要继续侦查并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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